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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的财富情敌知多少?
华尔街电讯WWW.WSWIRE.COM ( 日期:2006-07-31 15:55)
【wswire编者按】国家广电总局正在成为江南春的国家情敌。


    三角恋情

    对于户外广告这个美丽的“姑娘”,江南春和广电总局以及一些民间资本,都颇有好感。

    由于是后进者,厦门数字移动电视的广告经营情况,远没有北京和上海那么好,也没有两地那么好的政策支持。厦门的楼宇广告资源和公交广告资源,几乎已经被分众和城市T频道垄断。

    分众在厦门大约有500多块液晶显示屏,而早前的聚众品牌则超过600,所以厦门移动电视的几百块液晶显示屏,在厦门的市场占有额还不到四分之一。

    在厦门,分众还有一招杀手锏,由于是海外上市公司,所以分众有资金,可以对客户支付大笔资金并签订长期合同。按照当地的行情,一般一块屏幕签订合同期限都长达十年甚至十五年,每年至少支付2-3千元人民币的费用。

    厦门移动数字电视,则没有这个优势,他们只能使用自己的公益性质来劝说众多公众资源,加入他们的计划。

    当然,厦门数字移动电视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制作新闻资讯节目,并可以及时发布各种公众信息。这与被规定只能纯粹播放广告、并且播出周期长达一个星期的分众和城市T频道相比,具有相当的优势。

    几乎垄断了公交车的广告资源的城市T频道,游走在违规的边缘。网易商业报道在厦门发现,不具备节目制作权的城市T频道,在播出一些广告信息的同时,还播出一些资讯甚至是电视短片。在517路公交车上,一些动画短剧在短暂的行驶间歇插播。几乎所有安装城市T频道的公交车上,都有广告或者短剧在播出。据一位厦门当地曾经在聚众工作过的人士介绍,城市T频道在当地已经以媒体自居,并播出自己制作的电视剧。

    一位厦门工作多年的老广电告诉网易商业报道,按照我国的规定,没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就没有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资格,更没有制作新闻的资格。广电总局负责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审查内容。

    不过当地广电部门显然没有帮助厦门数字移动电视,规范并执行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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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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