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8日,是上海浦东新区开发开放16周年的纪念日;6月21日,国务院批准浦东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届满1周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上海浦东,并作出“努力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指示也将满两周年。
这片承载着新一轮改革希望的热土上,正在演绎怎样的故事?这场进一步打破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接轨国际的深度改革试验将走怎样的“路线图”?浦东如何借助二次领跑机遇,再次给国人创造出新的惊喜?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杜家毫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就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记者:浦东新区经过16年的开发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打开新局面,国际国内影响力日益提高。请谈谈,您到浦东工作以来,最重要的是哪几件事情?
杜家毫:我到浦东工作将近两年时间,感到最重要的是三件大事。
一是胡锦涛总书记于2004年7月到上海考察工作,在听取上海市委、市政府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搞好浦东开发开放,加快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外向型经济层次,努力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快速发展”。总书记的指示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指明了浦东前进的动力、发展的着力点,特别立足更高起点实现快速发展的内涵非常深刻,对于我们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推进浦东开发开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说,以后各项工作的展开,也都源自于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指导和推动,源自于我们的学习、理解和落实。
二是在去年4月浦东开发开放15周年之际,上海市委研究明确了浦东新区在上海市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具体说,浦东“一个作用、三个区”的功能定位,就是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实施“四个中心”建设国家战略进程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成为上海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这对我们把握浦东新一轮发展的总体要求、制订“十一五”规划提供了基本依据。
三是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浦东争取到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机遇。
我感到,以上三件大事,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浦东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充分反映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升。邓小平同志生前关于“坚持浦东开发,不要动摇,一直到建成”的嘱托,正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得到全面有力的深化和落实。
记者:浦东是怎样成为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
杜家毫: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毫不动摇坚持改革、不失时机推进改革的结果,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各方面对浦东关心支持的结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浦东新区上下形成了高度的共识,就是要围绕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突破发展瓶颈,增创体制优势。
在2004年7月区委一届四次全会上,我们研究提出了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化”,即:经济运行市场化、商务环境国际化、功能开发区域化、增长方式集约化、公共事务社会化、政府管理法治化。围绕这“六个化”,我们一方面加大了自主改革、自费改革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全市、全国各个方面对浦东改革创新、先试先行的支持。
而在国家层面,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发改委提出了选择几个地区进行综合改革试验的设想。去年年初我们获悉这一信息后,向上海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在第一时间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发改委对此非常重视,专门派调研小组到浦东考察,综合各方面因素,认为在浦东这样一个局部进行试点,基础比较好、风险比较小,取得经验以后,也有利于在面上推广。马凯主任多次听取我们的汇报,对浦东“六个化”的改革思路给予了肯定,并且对微观经济等领域的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过国家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酝酿,在浦东进行改革试点的构思基本成熟,并且向国务院领导提交了报告。温家宝总理非常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建议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在2005年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指出“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改革开放以后,创办经济特区、推进浦东开发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的新的部署”,深刻阐明了改革试点的重要战略意义。会议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出了“三个着力”、“四个结合”的总体要求,并且明确由上海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由国家发改委在部委层面协调推进。
记者:目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了哪些进展?
杜家毫:首先是制定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方案和3年行动计划。上海市发改委牵头做了大量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国家发改委经过审核论证,已经批复同意。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考察学习了新加坡、香港以及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宁波等地的先进经验,并且针对浦东发展外向型经济、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城市管理、新郊区建设等方面的制度瓶颈问题进行了重点调研,在深化综合性制度创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改革的突破口。
其次是国家层面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试点开始启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不给优惠政策,但国家的一些重要改革可优先放在浦东试行。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一些重要改革事项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创新管理体制,设立了上海总部。二是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在浦东开展金融创新的调研与试点,经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货币经纪公司已经在浦东开业。三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浦东开展外汇管理创新试点,出台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9项措施。四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在浦东开展科技体制创新试点,率先推进创业投资体制改革,并把浦东确定为国家火炬创新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五是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委在浦东开展涉外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支持浦东在建设空港保税物流园区、探索便捷大通关措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等方面先行先试。六是国土资源部在浦东开展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调研。七是中纪委(监察部)在浦东开展依法监察试点。八是人事部在浦东开展公务员聘任制、扩大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等改革试点。上海市有关部门也在浦东率先开展了工商管理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试点,为我们深化各项改革提供指导、创造条件。
同时,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推动下,浦东的自主改革、自费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政府改革方面,我们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功能区域管理体制,着力实施城市综合执法体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财力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等项改革,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我们将坚持和深化“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探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企业改革方面,已经基本完成区属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全面完成城镇、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国有集团公司的投资风险控制,并且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社会改革方面,我们加强了市场中介组织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加快了推进城郊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我们在前两年实现城郊教育、医疗管理体制并轨,提高农村保险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初步建立了农村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区统筹、合理增长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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