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三年前深圳颁布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下称“金融18条”),3月20日出台的《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与之有惊人地相似。两个政策文件都规定,对在当地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解决子女教育问题,购置办公用房给予补贴……甚至连补贴的标准都是一样:每平方米1000元。
这仅仅是广州、深圳争夺中心城市“战场”之一。随着广深两城并驾齐驱局面的逐渐形成,争做华南地区中心的暗中角力渐渐浮出水面,而中心之争的结果也日渐明朗。
在刚刚过去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当中。
对于广深的定位,《纲要》如此描述: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把深圳建设成为富有创新活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性城市。广东省政府通过分工避免广深同质化竞争的意图相当明显。
中心之争
“珠三角中心城市现有的分工与定位主要还是由市场力量决定,广州和深圳已经作出了不同的路径选择。”广东省政府智囊机构成员之一、广东省社科院的科研处处长丁力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广州和深圳的定位一直是这几年广东省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随着形势的演进,广州和深圳经济逐渐形成齐头并进的趋势,2005年广州和深圳的GDP分别为5115亿元和4927亿元,两地仅相差190亿元不到。谁应该成为广东省的中心、广东到底需要几个中心等“中心之争”的话题浮出水面。
金融中心之争就是广深两地中心之争的一个最好的缩影。2003年1月深圳市政府提出了把深圳建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并出台了金融18条。2004年1月,广州市政府也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金融中心”,提出与深圳金融18条相仿的《关于大力发展广州金融业的意见》,并且在2005年底成立专门为地方金融工作服务的正局级行政机构——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在2005年和2006年的两会上,这种争夺到达了白热化,广州的省人大代表提出把深交所迁移到广州的提案。广州市正局级行政机构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陈平也对记者确认此事:“当时确实操作过此事,只是没有成功。”
这个提案遭到了深圳方面的强烈反对,不少深圳的金融界人士斥之为“地方保护主义”。仿佛是作为反击,在2006年广东省政协和人大会议上,不少深圳代表发出了“从广州搬迁一所高校到深圳”的声音。虽然这个问题在广东省人大会议上当场遭到了广东省发改委主任陈善如和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的否决,但是广深两地在各种资源和政策上已形成争夺的局面成为一个事实。
这场“中心之争”的结果是广东省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现代化大都市”和“国际性城市”的表述和定位。
广深面临路径选择
“这场‘中心之争’实际上体现的是,广深持续了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模式走到了尽头,面对何去何从,两城市需要重新选择经济发展路径和增长模式。”中山大学珠三角研究中心的一名教授表示。
这场“中心之争”的背景是民工荒、油荒、气荒等各种生产要素短缺危机此起彼伏,珠三角赖以迅速发展的依靠廉价劳动力和土地制胜的经济模式走到尽头。
丁力表示,在丧失政策优势之后,深圳一下子找不到发展的方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深圳的作用仅仅是珠三角与香港联系的通道和桥头堡,这个时期被称为深圳的“边缘化”和“孤岛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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